乌鲁木齐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第三十五项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有关要求,现对乌鲁木齐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三十五项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乌鲁木齐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第三十五项整改任务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在此期间,如对整改情况有异议,可以向乌鲁木齐市“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991-4699542) 特此公示。 中共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委员会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