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涉及到每一位参保人的利益,是广大参保人的看病钱、救命钱,医疗保障更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高新区(新市区)医疗保障局在本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为筑牢行为底线,杜绝欺诈骗保,作为参保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对这些欺诈骗保行为要知道: 一、定点医疗机构的骗保行为有: 1、虚构医药服务 , 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 , 骗取医保基金 ;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 ;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 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 ;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 6、挂名住院 ;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等…… 二、定点药店的骗保行为有: 1、盗刷社保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 2、 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4、 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等…… 本人社保卡不能转借他人
三、参保人员的骗保行为有: 1、 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 , 骗取医保基金 ; 2、将本人的社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 ; 3、非法使用社保卡 , 套取药品耗材等 , 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等…… 投诉举报 四、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骗保行为有: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 2、 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 3、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 若发现以上欺诈骗保行为,请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1)电话举报:自治区举报投诉电话:0991-3689908;兵团举报投诉电话:0991-7798193;乌鲁木齐市投诉电话:0991-4802271 (2)微信举报:进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举报 (3)写信举报: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材料邮寄至自治区、兵团、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来源:文/图 区医保局 陈建霞 编辑:于国伟 审核:于国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