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商务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集中督查...

2019-06-11 00:00:00 来源:巫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集中督查反馈意见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按照《中共巫山县委办公室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保护集中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巫山委办〔2019〕5号)文件要求,认真对标对表,立行立改,切实落实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局检查,现将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县商务委贯彻落实第11、39、40、41号问题(见附件)已整改完成,公示期自2019年6月11日至16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巫山县商务委员会反映。电话:57683370。

 

巫山县商务委员会

2019年6月11日

 

附件:

一、问题11,城区“散乱污”企业环境问题较多。2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完成情况:巫山县师明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属于龙潭沟搬迁范畴,4月23日,多部门联合对龙潭沟实行环境整治清场,并实施断电断水、断路措施,停止经营活动,“散乱污”现象消除。巫山县茂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已整改。2016年12月已取得环评报告,且在相关单位备案登记,在车间设置了沉淀池,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物已分类贮存,并在所有的贮存场所挂置类别标牌,和有关单位回收凭证逐笔管理登记。

二、问题39,加油站防渗设施改造进度滞后。

完成情况:全县34家座需要整改的加油站,2018年年底已完成32座,剩余的中石油大庙加油站,目前已完成所有的验收资料,另一座宏兴加油站已停业,已拆除加油机,储油罐已封存,不纳入本次改造范围。

三、问题40,巫山县师明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茂林废旧金属公司未批先建,无污染治理设施且在生产。

完成情况:巫山县师明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属于龙潭沟搬迁范畴,4月23日,多部门联合对龙潭沟实行环境整治清场,并实施断电断水、断路措施,停止经营活动。巫山县茂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已整改。2016年12月已取得环评报告,且在相关单位备案登记,在车间设置了沉淀池,并在所有的贮存场所挂置类别标牌。

四、问题41,巫山县师明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巫山县茂林废旧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废物混存、无专用贮存场所、无管理处置台账。

完成情况:巫山县师明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属于龙潭沟搬迁范畴,4月23日,多部门联合对龙潭沟实行环境整治清场,并实施断电断水、断路措施,停止经营活动。巫山县茂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已整改。2016年12月已取得环评报告,且在相关单位备案登记,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物已分类贮存,并在所有的贮存场所挂置类别标牌,和有关单位回收凭证逐笔管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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