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 2019 年省以上农业专项资金和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19年度无锡市惠山区综合信息统计监测调查(土壤部分)项目拟委托“第三方”实施技术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1、2个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的监测工作。一是耕地土壤肥力监测。观察和记载各类监测点大田作物生产情况和灾害发生情况,采集土壤样品,分析化验土壤理化性状(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含量、阳离子代换量、可溶性盐全量、有效铜、有效锌、有效铁、有效锰、有效硼、有效钼、有效态钙、有效态镁、有效态硫、有效态硅),了解土壤肥力变化情况。二是养分利用状况监测。测定地上部植株、籽粒养分含量(全氮、全磷、全钾)。三是开展肥效试验2个,监测作物养分吸收情况。对田间不同处理监测小区进行隔离,防止窜水窜肥,实现单灌单排。
2、开展化肥使用强度调查。对种植面积占县域总播种面积5%以上的作物及种植面积相对较大的特种作物开展肥料使用强度调查。每种作物调查户数不少于50户。按要求上报调查结果。
3、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对15个点位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编制耕地质量评价报告。
二、合同预算价:21万元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四、投标单位要求 A:一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B:特殊条件 (1)因该项目专业技术性较强,要求投标单位为科研院所或具有项目实施能力的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土壤肥料、耕地质量管理与建设、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相关从业经验,熟悉江苏省耕地质量保护管理相关工作要求。 (2)出具土壤检测报告的单位须具有CMA资质。 五、投标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加盖公章、法人签字)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3月17日上午10点 七、评分规则 综合评价法(附:评分标准) 八、招标单位及联系人 无锡市惠山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惠山区堰桥街道文惠路8号,无锡市惠山区农业农村局) 马晓锋 0510—83597000—86119 评分标准
2020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