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聚力创新实施“锡山英才计划”的意见》(锡发〔2017〕12号)、《关于实施“锡山英才计划”升级版打造具有全球吸引力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锡发〔2018〕26号)和《关于印发“锡山英才计划”升级版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锡办发〔2019〕102号)文件精神,广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大力推动我区新兴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打造苏浙沪地区“创新、兴业、宜居、乐活”优选理想地,特发布2020年度第一批“锡山英才计划” 顶尖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公告。 一、申报对象 (一)顶尖人才团队 在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能引领我区产业和科研发展方向,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区创新创业的海内外顶尖人才团队。 (二)领军人才团队 在我区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符合我区产业和科研发展方向,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区创新创业的海内外领军人才团队。 (三)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在我区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区创新创业的海内外领军人才。 二、项目类别 1、顶尖人才团队和领军人才团队。分为创业顶尖人才团队、创新顶尖人才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创新领军人才团队4个类别,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2、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分为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2个类别,具体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见附件2。 三、评审办法 按照《“锡山英才计划”人才项目评审改革实施办法》(锡办发〔2019〕102号)执行。 四、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按照属地化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请登陆锡山区科技局网站下载相关申报书模板进行填写。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胶装成册,纸质材料一式6份,经所在园区管委会、板块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板块党(工)委(团队项目)审核、盖章后报送锡山区科技局。申报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星期一),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要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对不能作出明确承诺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本公告由区人才办、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五、申报材料清单
说明:“√”表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Δ”表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表示不需提供材料。 六、联系方式 无锡市锡山区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董洪高王啸虎联系电话:0510—88210703
附件: 1、顶尖人才团队和领军人才团队条件要求和支持标准 2、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条件要求和支持标准 3、“锡山英才计划”团队及领军人才申报书
无锡市锡山区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 无锡市锡山区科学技术局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