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根据省司法厅防疫期间法律服务工作部署要求,区司法局对行政复议办理作出如下调整: 一、暂停当面办理 行政复议接待窗口暂时关闭,不接受申请人当面递交申请材料,恢复时间视情形另行通知。 二、提交申请及咨询服务渠道 1.申请人可通过邮递等非直接接触方式申请行政复议。 2.新增接收行政复议申请电子邮箱,邮箱地址:zgxs_xzfy@163.com; 3.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联系方式:0510-88205111、18961783756。 三、线上申请指南 1.准备申请材料:(见附件行政复议申请书样式及填写范例)。 2.相关材料上传:申请人线上办理行政复议的,可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将有关材料电子文档上传到上文所述电子邮箱。 四、其他事项 1.线上申请处理流程:后台收到申请人线上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后,将第一时间流转给案件承办人员,由承办人员按照《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办理,并通过申请人预留的联系方式告知处理结果。 2.疫情防控期间关于行政复议其他事项的调整:一是如因接受医学观察或治疗、隔离,或因关停交通等无法及时提交申请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是因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期间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和审查期限自2020年2月3日起计算。 3. 对确需当面提交申请材料或申请阅卷的当事人,应严格服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①来访人员进入立案信访场所需经体温检测;②来访人员自行佩戴口罩进入接待场所;③若有发烧等明显症状,不得进入行政复议接待场所;④如近两周内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不得进入立案信访场所;⑤有共同诉求的,来访人数不得超过2人。
无锡市锡山区司法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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