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助力企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4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5号)的文件精神,由企业申请,经我局初审认定,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第四批1家企业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774-2683256。2681996
2020年元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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