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业发〔2017〕77号)文件的要求,现将全县各镇2020年1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2月6日——2020年2月14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如有异议的请反映到我局办公室。 联系人:陈观霞 电话:0774——2682408。 附件:苍梧县养殖场(户)自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统计月报表(2020年1月)
苍梧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6日 苍梧县养殖场(户)自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统计月报表(2020年1月).xlsx 相关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