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绅(1734~? ),字书宪。广西梧州人。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由梧州府学拔贡授湖南省知县官时才20岁。桂阳县知县凌鱼因验民尸不实被弹劾,派罗绅往代知县。罗绅到任后,即认真查察该案,得到换骨的奸诈情状,报告上官,请复查。当时该案早已审定,上官感到为难,罗绅一再坚请复审,上官才答允。罗绅细致查勘,历时3个月,得到死者的真正尸骨,平反错案,将被诬告者从狱中放出,凌鱼因此复官。 |
罗绅(1734~? ),字书宪。广西梧州人。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由梧州府学拔贡授湖南省知县官时才20岁。桂阳县知县凌鱼因验民尸不实被弹劾,派罗绅往代知县。罗绅到任后,即认真查察该案,得到换骨的奸诈情状,报告上官,请复查。当时该案早已审定,上官感到为难,罗绅一再坚请复审,上官才答允。罗绅细致查勘,历时3个月,得到死者的真正尸骨,平反错案,将被诬告者从狱中放出,凌鱼因此复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