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提示

2019-12-05 15:03:00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作者:海沧消防大队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冬春期间,气候寒冷、降水较少、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易发高发季节。年关将至,各类庆典活动多,公共场所人员聚集,火灾风险加大。在此,提醒广大单位群众规范消防安全行为,确保消防安全。

  一、单位场所消防安全

  社会单位场所应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严格用火用电、畅通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加强消防安全提示、培训,制定应急自救疏散预案,做好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人员值班值守,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处置。

  二、家庭消防安全

  及时清理阳台、楼梯通道杂物,保持阳台、通道通畅;定期检查更新家中电源电器线路及燃气管道;外出时随手关闭电源气源;提醒家里老人不要卧床吸烟,教育小孩不要玩火,懂得正确报警。

  三、场所逃生注意事项

  入住宾馆或到商场、KTV、酒楼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应先查看逃生路线图,熟悉距离自己最近的逃生通道,一旦发生意外,可以迅速逃生。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现火情后,要根据疏散指示标志就近疏散,要保持镇静,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快速疏散逃生。

  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广大群众发现火灾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应使用“12345”平台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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