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居民朋友们: 为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定于2月16日(本周日)在全区开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爱国卫生统一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2月16日9:00—11:00,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全区重点公共场所、设施、公共物品开展消杀,请各单位、企业及广大市民同步进行室内环境清洁和消毒。 二、2月16日22:00—23:00,城建集团使用雾化机械设备对城区主、次干道实施喷洒消毒。 三、本次行动统一使用低浓度含氯消毒液。 四、为确保市民的健康安全,请广大市民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2月16日22:00—23:00喷洒消毒时段临街住户、店家请提前关闭门窗,广大市民避免进行户外活动。 2、请勿在公共场所及门店前堆放物品,不要在露天阳台晾晒衣物。 3、本次行动开展期间,市民若触摸室外物品及花草树木,请及时使用清水冲洗。 4、市民配合做好家庭环境清洁和消毒工作 家居用品及场所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在受到污染时随时清洁消毒。清洁物品表面及地面时,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500毫克/升)擦拭或喷洒,作用30分钟。物体表面再用清水擦净。常用消毒剂配制方法: (1)使用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1:100比例稀释; (2)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13%,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 (3)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580毫克/片):1片溶于1升水。 (4)75%浓度酒精可以直接擦拭消毒。 配制好的消毒液不可再与其他消毒或清洁用品混用(如洁厕灵、酒精等)。
海沧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