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闽人社文〔2016〕374号)和《厦门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19年度劳动保障(含工资行为)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告(见附件)。 附件:《2019年度劳动保障(含工资支付行为)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 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日 |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闽人社文〔2016〕374号)和《厦门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19年度劳动保障(含工资行为)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告(见附件)。 附件:《2019年度劳动保障(含工资支付行为)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 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