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关于启用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交警大队” 等印章的通知

2020-11-25 08:00:00 来源:厦门市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厦公集综〔2020〕65号

各有关单位 :

  根据《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推进综合警务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原市交通警察支队所属“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集美大队”调整为“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交警大队”,为集美分局下设机构。

  为便于工作开展,经报市局同意,自即日起正式启用“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交警大队”等13个印章,废止“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集美大队”等9个印章。具体如下:

  一、  启用的印章

  1.“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交警大队”印章。

  2.“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交警大队杏林中队”印章。

  3.“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交警大队侨英中队”印章。

  4.“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交警大队集美中队”印章。

  5.“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交警大队后溪中队”印章。

  6.“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交警大队灌口中队”印章。

  7.“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印章。

  8.“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交警大队综合科”印章。

  9.“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印章。

  10.“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业务专业章(1)”印章。

  11.“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业务专业章(2)”印章。

  12.“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交警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印章。

  13.“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印章。

  二、  废止的印章

  1.“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集美大队”印章。

  2.“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集美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印章。

  3.“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集美大队车辆管理所”印章。

  4.“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集美大队车辆管理所业务专业章(1)”印章。

  5.“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集美大队车辆管理所业务专业章(2)”印章。

  6.“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集美大队杏林中队”印章。

  7.“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集美大队集美镇中队”印章。

  8.“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集美大队灌口中队”印章。

  9.“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集美大队后溪中队”印章。

  附件:启用印模及废止印模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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