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关于区管在建工程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冲刺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食品安全检查、渣土扬尘治理、合同履约

2020-01-10 10:02:00 来源:厦门市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集美区官方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关于区管在建工程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冲刺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食品安全检查、渣土扬尘治理、合同履约评价暨2019年12月份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区建设局《关于印发集美区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巡查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集建综字〔2014〕158号)、省住建厅《关于实施“双随机”监管机制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闽建〔2015〕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区质安站《关于印发〈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集建质安监〔2016〕5号)、市建设局及区安委办《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冲刺行动的通知》(厦建工〔2019〕131号、集安办〔2019〕46号)、区建设局《关于印发集美区管建筑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集建质字〔2019〕29号)、区质安站集美区质安站《转发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通知〉两份文件的通知(集建质安〔2019〕29号)等工作要求,以强化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继续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两节期间大检查、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食品安全检查、扬尘污染督查、渣土整治、合同履约等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阶段我局共进行动态季度监管“双随机”巡查16个工程项目,其中2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余为房屋建筑工程。通过抽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工程实体质量与安全、文明施工状况、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各责任主体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消防防火、食品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履约等管理措施,标准化实体样板展示。从巡查情况看,各工程项目基本能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履职管理,持续开展模板工程和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实名制管理、扬尘控制文明施工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

  1、个别项目多个项目个别备案人员对施工现场状况不了解;个别项目个别备案人员多次检查未到岗或例会未参加;个别项目个别备案人员存在代签字现象。

  2、多个项目个别备案人员请假但未在系统中登记。

  3、个别项目部分危大工程系统未填报。

  4、个别项目监理单位未按规定编制项目所有涉及的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5、个别项目个别班组参加质量交底和安全交底的人员不一致,部分人员未参加质量或安全交底。

  6、个别项目施工未按《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5号)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在“项目监管系统”记录检查及改正情况。

  (二)工程实体质量

  1、多个项目主要受力构件存在蜂窝、孔洞或露筋、裂缝等外观质量缺陷;个别项目未组织观感验收但缺陷已修补。

  2、个别项目柱节点加密箍设置不足。

  3、个别项目砌体存在透明缝。

  4、个别项目楼梯梯板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5、个别项目框架柱错位超过规范要求。

  6、多个项目因桩位偏差改变承台尺寸。

  (三)消防及施工安全

  1、模板支撑:个别项目存在支撑立杆扫地杆、水平杆未纵横向满设;个别项目剪刀撑未与所有立杆扣接;个别项目框架柱主、次龙骨采用圆钢管。

  2、脚手架:多个项目扣件初始扭力矩不足40N·m;个别项目连墙件漏设或被拆除;个别项目个别钢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个别项目剪刀撑斜杆未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伸出端或立杆上。

  3、施工用电:个别项目个别用电工具未设置PE线;个别项目个别用电设备未设置末级箱;个别项目个别潜水泵漏电开关漏电时间不符合要求。

  4、防护:个别项目外架有一处边缘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毫米未采取防护措施;个别项目通道口未设防护棚;个别项目楼梯转台井内水平防护缺失;个别项目基坑临边防护不足;个别项目电梯井门洞防护门栅不符合规定要求。

  5、施工升降机:个别项目主体结构施工至6层及以上时,尚未安装施工升降机并投入使用;个别项目天窗限位失效;个别项目电梯开机智能系统失效。

  6、塔式起重机:个别项目塔吊回转限位装置失效;个别项目塔吊主卷扬机漏油严重;个别项目塔吊主钢丝绳排列不整齐;个别项目塔吊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严重;个别项目塔吊标准节未标注生产日期。

  7、消防安全:个别项目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立网未按规定采用阻燃产品;个别项目楼层施工未配置灭火器。

  8、基坑支护:个别项目基坑底部存在坍塌;个别市政项目基坑底部涌水浸泡。  

  (四)渣土及扬尘污染整治

  1、个别项目裸露黄土未按规定百分百覆盖。

  (五)食堂食品安全

  本阶段检查的项目中食堂食品管理较为到位,发现一个项目食堂未设置留样盒和留样冰箱。

  (六)合同履约检查

  本阶段检查的多个项目存在合同履约方面问题,主要为:未建立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支付表、劳务作业人员在进场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项目部未配备劳务管理员、工资支付表代签等,详见附件三。

  三、处理意见

  为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

  1、对水晶湖郡B区三期(1#~3#、5#~11#楼及地下室)工程等16个项目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

  2、本阶段结合各类检查及监督过程,对16个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记分229.29分,对16个次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记分126.64分,合计对记分355.93分。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3、经研究决定,因存在工资支付表代签情况对龙湖环集美湖三期公区精装修工程施工单位记录信用监管记录P6档次(合同履约)一次。

  四、工作要求

  本期所巡查的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认真落实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汛备汛、扬尘控制、合同履约等落实情况、施工围挡设置情况,对我局巡查中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积极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各项目责任主体应按照《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评价档次操作标准(质安部分修订)》(厦建工〔2015〕12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8〕29号)、厦门市建设局《印发〈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18〕37号)、我局《关于印发〈集美区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集建质字〔2019〕3号)等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模板工程安全隐患。同时,我局将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督促落实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及公示标牌管理、模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扬尘及渣土车专项整治、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检查等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将按《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转发关于对质量安全重大隐患予以立案查处的通知》(厦建工〔2014〕112号文)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附件一:2019年12月份质量安全“双随机”巡查项目主要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附件二:2019年12月份质量安全监督及“双随机”巡查项目责任人记分一览表

  附件三:2019年12月份合同履约检查主要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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