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申请从事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申请单位:湘潭市烈火电竞网咖 法定负责人:彭加升 经营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芙蓉中路52号众一国际0101003号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0日—2019年12月19日(十天)。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1.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岳塘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地址:岳塘区行政中心七楼720 电话:55568270 邮编:411102 岳塘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19年12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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