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岳政人〔2019〕1号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 关于曾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岳塘经开区,区直各部门(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曾华同志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广同志任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主任; 袁治同志任霞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东坪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阳凝同志任东坪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燕群同志任宝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凌姬同志的区统计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免去阳亚辉同志的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肖银霞同志的霞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胡亦芳同志的宝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邹灿同志的区法制办主任、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港澳办公室主任、区统计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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