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区关于2020年高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0-06-29 08:48:00 来源:雨湖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切实加强我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2020年,我区实施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通过普通高考进行招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专业及培养学校

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5人,类型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具体专业和培养学校见《雨湖区2020年高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1.具有雨湖区户籍(不含九华)。

2.年龄未满22周岁(199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0〕2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雨湖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雨湖区的乡村初中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三、培养模式

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四、招生办法及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

在雨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

(二)户籍信息确认。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志愿填报前登陆网上志愿填报系统(www.hneao.cn/ks)确认考生户籍信息,确保网上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簿上户籍信息一致。考生的网上户籍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初中教师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户籍信息确认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录取及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公告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栏中填报有关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投档录取。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学校(生源不足的可以适当降低分数录取,但最多不超过20分;各招生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五)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1.签订协议书。依据《2020年湖南省高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录取考生与本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一式四份)。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到雨湖区教育局审查考生的相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2.《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待定,请考生关注雨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相关通知。

五、时间节点预告

1.7月10日前:做好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的宣传发动工作,让社会和家长了解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

2.7月27日前:户籍信息确认、填报志愿。

3.8月20日前:签订协议书。

六、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符合报名条件,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公告、户籍信息确认及填报志愿、签订协议书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依省厅相关文件执行(见附件2)

联系电话:0731-58256814,58257665

附件

附件1:2020年雨湖区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表.pdf

附件2: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20号).pdf


雨湖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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