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6-09-24 08:00:00 来源:凤凰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湖南省凤凰县

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凤凰县林业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基本情况... 3

1.1 地理位置... 3

1.2 自然概况... 3

1.3 社会经济状况... 4

1.4 林业发展概况... 5

第二章“十二五”林业建设主要成就与问题分析... 7

2.1 “十二五”林业建设主要成就... 7

2.2 存在的主要问题... 8

第三章林业“十三五”规划总体思路... 10

3.1  指导思想... 10

3.2基本原则... 10

3.3发展目标... 11

3.4总体思路... 11

第四章林业“十三五”规划建设主要内容... 13

4.1森林资源培育工程... 13

4.2森林资源保护工程... 13

4.3森林防火工程... 14

4.4森林保险工程... 14

4.5天然林保护工程... 14

4.6森林资源开发利用... 14

4.7生态文化建设... 14

第五章保障措施... 16

5.1加强领导... 16

5.2科技兴林... 16

5.3依法治林... 16

5.4强化监管... 16


 

 第一章基本情况  1.1地理位置
  凤凰县位于湖南省的西部,有“中国最美的小城”之誉,东与泸溪县接壤,南邻麻阳县,西靠贵州省松桃县和铜仁市,北接花垣县、吉首市。地理坐标:东经109016′6″~109047′46″,北纬27042′48″~28020′13″,国土面积172820.0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0.82%。

  1.2自然概况 1.2.1地形地貌
  凤凰县地处武陵山脉南部,云贵高原东侧,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境内南部。县域境内山峦重叠,林谷深幽,沟壑纵横,溪河交错。县域内山多,有腊尔山、青龙山、南华山、巴斗山、九重岩等47座山峰,最高海拔腊尔山1117米,最低海拔水打田竹子坳170米。

  凤凰县北部地形为山区丘陵间杂着两片盆地,南部白泥江两岸是一片开阔谷地,山地丘陵面积占总面积的三分之二,其余为谷底、盆地。丘陵地貌较为破碎,分布比较分散,县境中部为主要丘陵区,南部河谷区内也分散着一些孤丘。较大的盆地有凤凰盆地和归湖盆地。

1.2.2气候条件
  凤凰县属亚热带山地季风湿润气候,降水丰沛,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5.9℃,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1%,年降水量1308.1毫米,日照时数1278.6小时,年无霜期276.5天,大于或等于10℃的活动积温为5028.1℃。极端高温为40.2℃,极端低温为-8.0℃,海拔每升高100米,气温下降0.52℃,降水量增加0.4毫米。

1.2.3水资源
  全县有大小溪河156条,总长709公里,流域面积1720平方公里,主要水系有沱江、万溶江、白泥江、乌巢河、龙塘河、苏马河、牛角河。其中以沱江、白泥江较大,属于沅江二级支流。境内年均产水13亿立方米,地表径流量11.8亿立方米,有大小水库66座,大小电站24个,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86.5MW。

1.2.4母岩及土壤
  县境内成土母岩以石灰岩为主,石灰岩发育而成的土壤有130829.3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75.7%,其次为紫色砂页岩、板页岩和砂砾岩发育而成的土壤。土壤有黄壤土、红壤土、紫色土、黑色石灰土、红色石灰土、水稻土和菜园土7类。

1.2.5动植物资源
  凤凰县植被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华中区系,武陵山植被山区,主要植被类型有常绿阔叶混交林、针阔混交林、针叶混交林等,以马尾松、杉木、柏木等为主。境内植物资源较为丰富,木本植物有73科325种(乡土珍稀植物31科91种),其中国家Ⅰ级保护树种5种,Ⅱ级保护树种11种,Ⅲ级保护树种38种。

  凤凰县野生动物资源比较丰富,全县有野生动物230余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22种,其中国家Ⅰ级保护的种类有白颈长尾雉、林麝、云豹等3种,国家Ⅱ级保护保护的种类有猕猴、穿山甲、大灵猫、娃娃鱼等,其它种类有松鼠、刺猥、獾、狐狸、画眉、竹鸡、锦鸡等。

  1.3社会经济状况 1.3.1行政区划及人口
  凤凰县辖9个镇24个乡,即竿子坪乡、吉信镇、木江坪镇、官庄乡、新场乡、廖家桥镇、三拱桥乡、水打田乡、林峰乡、沱江镇、茨岩乡、茶田镇、阿拉营镇、落潮井乡、麻冲乡、都里乡、千工坪乡、山江镇、木里乡、米良乡、柳薄乡、禾库镇、两林乡、腊尔山镇。现有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1处,有两头羊省级自然保护区、九重岩省级自然保护区2处。全县有340个行政村(居)委会,2014年底总人口42.3万人,是个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山区。

1.3.2经济发展状况
  凤凰县是一个典型的“七山一水二分田”的山区林业小县,境内交通较方便,吉凤高速公路、凤大高速公路建成通车,距湘西自治州州府吉首市32公里,距铜仁·凤凰机场27公里,枝柳铁路斜穿县域东部,209国道和308省道等公路贯通东西南北,县内公路总长度达1800公里,340个村修通了公路,村通公路率100%。

  凤凰县自然资源丰富,尤其是山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旅游资源丰富,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资源保证。2013年,全县生产总值为544555万元,增长13.1%。全县财政总收入63675万元,增长25.64%。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56元,增长10.2%,农民人均纯收入5733元,增长12.3%。在产业建设上,旅游仍居“一业独大”的发展格局,2015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842.4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66.86亿元,其中门票收入达2.09亿元。

  1.4林业发展概况 1.4.1工程实施概况
  近年来,凤凰县不断加大造林绿化工作力度,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长防林、石漠化治理、“八百里绿色行动”、绿色湘西建设等工程建设,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与中幼林抚育等多种方式恢复植被,使全县林地面积、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活立木蓄积量持续增加,为构建较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4.2林业经营概况
  近年来,凤凰县全面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维护了林区秩序的稳定,为林业发展奠定了基础;推进了林业棚户区改造,改善了林区困难职工住房条件;进行了林木测土配方、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让林农普遍受益。凤凰县深化配套改革,在林权抵押、林业产权交易、森林保险、林业合作组织等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取得了显著成效。

1.4.3森林生态旅游
  凤凰县现有国家级森林公园1处、省级自然保护区 2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合计面积18100.1公顷。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凤凰古城东南方,对古城形成半包围,构成“青山抱古城”之势,林木竞秀,花草茂密,动植物种类繁多,景点密布,生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两头羊省级自然保护区是我省第一个以石灰岩植被为保护对象的省级自然保护区,植被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其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银杏、红豆杉、珙桐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有鹅掌楸、香果树、毛红椿、楠木、樟树等,境内崇山峻岭、山青水秀、奇石千态,林木葱郁,物种繁多,森林覆盖率高,自然生态系统保持相对较好,生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九重岩省级自然保护区属典型的岩溶地貌,矿产较多,境内沟谷纵横、溶洞广布、飞瀑悬泉,鸟语花香,山峦叠嶂, 美不胜收,生态旅游资源优势突出。丰富的森林生态旅游资源有力的促进了凤凰县旅游业的发展。

  

 


  第二章“十二五”林业建设主要成就与问题分析  2.1“十二五”林业建设主要成就 2.1.1生态建设成效显著,林业投入大幅增加
  “十二五”期间,全县加快推进以林业重点工程为主的生态建设,依法对60万亩国有和集体森林实施管护,有效保护了天然林资源。累计完成营造林15.09万亩,其中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5.44万亩;退耕还林1.45万亩,其中配套荒山造林0.85万亩,退耕还林封山育林0.6万亩;完成森林抚育3.5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3.9万亩,其中造林1.1万亩,封山育林2.8万亩;完成中央财政补贴项目0.9万亩;完成绿色湘西0.8万亩;完成义务植树100多万株。截止2015年,全县林地面积达到167.8万亩,比2010年增加3.2万亩;活立木总蓄积达到358万立方米,比2010年增长了9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4.9%,林木绿化率58.3%,比2010年增长4%。全县城乡生态面貌明显改善,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大见成效。

  结合国家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巩固退耕还成果、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广泛吸纳业主、大户和个人等社会资金参与林业建设,鼓励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和广大林农使用林业信贷资金,林业建设投入大幅度增加。“十二五”期间共落实中央、省林业建设资金投入4.25亿元,筹集林业建设社会资金5亿元。

2.1.2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助农增收效果明显
  按照建设现代林业的总体要求,着力打造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和林业产业强县。到2015年,已累计建成各类绿色产业基地14万亩,其中能源林8万亩、特色果林4万亩、木本药材2万亩;林业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林业专业合作社23家。以生态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迅猛发展,“十二五”期,生态旅游接近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8.7亿元;林业产业总产值稳步增长,2015年达到19.8亿元,是2010年的2.25倍;农民从林业获得的人均纯收入达到1200元,比2010年增加350元。

2.1.3自然保护区得到有效保护
  “十二五”期间,国家森林公园、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系统得到了有效地保护,生物多样性得以延续。经科学考察,全县有野生动物230种,其中国家Ⅰ级保护动物3种,国家Ⅱ级保护动物19种。木本植物73科325种,其中国家Ⅰ级保护植物5种、国家Ⅱ级保护植物11种。

 2.1.4林业改革稳步推进,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全面完成了145万亩集体林地登记确权颁证工作,颁发林权证、股权证共计9.366万本,基本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改革目标。

2.1.5林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保障服务能力得到加强
  2011年以来,配套建设基层林业工作站24个,木材检查站1个,国家级森林病虫中心测报点3个,改建完善国有苗圃1个,完善建设林木采种基地、母树林、种子园等3个;扶贫改善国有贫困林场基础设施1个;配套建设自然保护区2个。全县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能力,林业科技、执法、信息网络和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等得到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2.2存在的主要问题 2.2.1森林覆盖率偏低
  全县森林覆盖率为44.9%;林木绿化率为58.3%,分别低于全州平均水平17个、12.3个百分点,居于全州最低水平之列,与“绿色湘西”建设目标差距大,制约了依托林业生态促进旅游发展的步伐。

2.2.2森林资源质量不高
  全县森林单位面积蓄积为54.8立方米/公顷,远低于全国85.9立方米/公顷的平均水平,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公益林地占林地面积的40.9%;马尾松、杉木纯林面积大,树种单一,稳定性差。

2.2.3林业产业发展相对滞后
  林业产业规模小,面积不大,油茶、楠竹、林木花卉种苗等未形成规模产业,林业精深加工企业少,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缺乏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龙头企业和品牌产品,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生态产业才刚刚起步,林业职工与林区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生活水平相对落后。

  第三章林业“十三五”规划总体思路 3.1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绿色湖南”建设精神,以建成“绿色湘西、美丽凤凰”生态文化旅游强县为目标,以城乡绿化一体化、生态文化特色化为重点,使全县森林生态体系更加完善、林业产业体系更加发达、森林文化体系更加繁荣,林业资源总量、生态承载量和林业经济总量大幅提升。

3.2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生态、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林业生态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

  (2)坚持林业建设与生态旅游相结合,共同和谐发展的原则,以林促旅、以旅兴林。

  (3)坚持生态建设与产业相结合原则。把生态与产业统筹起来、协调推进、良性互动,切实促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

  (4)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在严格保护好现有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

  (5)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全社会办林的原则,促进林业保护与发展。

3.3发展目标
  在扩大森林面积的基础上,以提高林地生产力、森林质量,提升林业产业升级为目标。到2020年,生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实现“四个突破”,即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分别达到55.0%、66.8%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4%,活立木总蓄积量达438万立方米以上。二是实现“两个翻番”,即林业产业总产值较2015年翻一番,达到40亿元;农民从林业获得的人均收入较2015年翻一番,达到2400元。三是大力造林,五年内新造林面积达到27万亩。四是提升森林质量,开展森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积极开展林下种养殖业,森林火灾受害率≤0.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3‰,全县森林生态系统涵养水源量5.5亿吨/年,基本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五是积极推进绿色通道工程,完成公路绿化500公里,公路绿化率力争达到98%以上,打造“绿色湘西”,为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3.4总体思路
  进一步保护与发展森林资源,大力植树造林,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森林碳汇量。建设森林城市、秀美村庄,进一步发展林业产业,提升绿化苗木、水果产业、油茶、林下经济等产业效益,促进林农增收。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两头羊、九重岩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为凤凰旅游增加新的内涵。建立健全林权流转机制,推动森林保险;加强森林防火体系、森林有害生物防治体系、林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充实林业发展后劲。

 


  第四章林业“十三五”规划建设主要内容 4.1森林资源培育工程 4.1.1营造林项目工程
  国家重点项目人工造林与封山育林17万亩。其中:第二轮退耕还林工程9万亩,长防林工程1万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2万亩,珍稀树种基地建设0.1万亩,矿区森林植被恢复工程1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3.9万亩。其他造林10万亩。

4.1.2花卉苗木产业建设工程
  在阿拉镇天星村新建花卉苗木产业基地0.1万亩。

4.1.3林木种苗建设工程
  在沱江镇建设林木良种基地面积0.04万亩。

4.1.4国家木材战略储备项目
  在南华山林场及茶田镇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项目0.45万亩。

4.1.5退化防护林建设工程
  南华山、雷洞界、茶坪界三个国有林场退化防护林更新造林和抚育2万亩。

4.1.6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项目
  凤大、吉怀高速路两边及凤凰县两山地区实施中央财政补贴中幼林抚育10万亩。

4.2森林资源保护工程 4.2.1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工程
  沱江沿岸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11万亩。

4.2.2生态公益林保护与监测工程
  全县24个乡镇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公益林监测工程,保护面积60万亩,设置监测点4个。

4.2.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
  全县24个乡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30万亩。

4.3森林防火工程
  森林防火灌溉系统,涉及南华山、雷洞界、茶坪界三个国有林场,新建14座蓄水池及3万2千米管网;森林防火监控系统,涉及3个国有林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8个乡镇。

4.4森林保险工程
  全县现有林地纳入森林保险面积167.75万亩。

4.5天然林保护工程
  沱江、万溶江、白泥江流域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30万亩。

4.6森林资源开发利用 4.6.1森林旅游开发建设工程
  凤凰古城周边可视范围实施青山抱古城项目0.14万亩。

4.6.2林下经济建设项目
  凤大、吉怀高速路两边、凤凰县两山地区及沱江流域实施林下经济项目2万亩。

4.6.3森林生态旅游建设项目
  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旅游建设项目1.2万亩。实施景区景点建设、植物景观与绿化工程建设、生态文化建设、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设施、基础设施建设等。

4.7生态文化建设 4.7.1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程
  城乡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建设12万亩。北线:山江苗族博物馆-老家寨-苗人谷;中线:长潭岗环湖休闲度假游,包括长潭岗环湖游道建设、地潭江、黑潭云、神龙谷、老洞、竹山、满江等景点建设;南线:拉毫营盘、天龙峡、飞水谷、黄丝桥及舒家塘的保护与开发。实施游客服务中心、景区道路建设、绿化工程环境保护与配套设施、景区亮化工程等工程建设。

  4.7.2林相改造项目

  在我县组乡村游中心路线两旁,凤凰工业园周边新建4万亩、投资7200万元的林相改造项目。

  第五章保障措施 5.1加强领导
  为保证全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建设内容的落到实处,县林业局成立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站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林业“十三五”规划项目的申报、跟踪与协调工作,积极落实各项林业重点工程和投资,确保规划项目得以实施。

5.2科技兴林
  坚持以“生态功能增强、林业效益提高、林农收入增加”为目标,加大科技工作力度,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推广新成果、新技术,为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和森林生态改善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提高森林、林业产业的质量和效益。

5.3依法治林
  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林业,保护森林资源,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规范行为,严格执法,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5.4强化监管
  对项目资金设立专户,确保专款专用,强化监管机制,确保工程资金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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