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

2020-05-11 00:00:00 来源:保康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0〕4号)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精神,我们对《保康县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现予以公布。《收费标准清单》在保康政府网网站实行常态化公开,可通过登录保康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目查阅,也可通过登录保康政府网-部门乡镇-发展和改革局-政务新闻(置顶)查阅。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清单》,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切实维护清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附件:保康县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pdf

 

                    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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