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城市公共停车位资源充分利用,维护城市市容整洁和市政设施完好,根据创文明县城工作要求,我局对县城区公共停车位长期停放且影响市容市貌的车辆进行拖移集中存放,现对拖移的车辆认领公告如下: 2020年11月6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对长期停放在保康县城关镇迎宾路统一药房门前人行道公共停车位上银灰色现代车牌为鄂A131U3进行拖移存放。 请该车主凭有效证件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接受认领处理,逾期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 联系单位:保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86号 联系电话:0710-5990210 特此公告(附图)。
保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