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保康县城乡居民收入统计公报
据国家统计局保康调查队对城乡居民收入原始数据进行调查、处理、汇总、上报,并经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核定反馈的数据显示,2020年保康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408元,比上年增加280元,增长0.9%,增速位居全市第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06元,比上年减少26元,下降0.2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市第1。 一、保康县“两个收入”在全市排位情况 2020年,保康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408元,增长0.9%,低于全市0.2个百分点,增速在全市排列第8位,比上年下降5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06元,下降0.2个百分点,高于全市2.5个百分点,增速在全市位列第1。(详见表一、二) 二、保康县“两个收入”在全省31个三类考核县市排位情况 2020年,保康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408元,增长0.9%,增速在全省31个三类考核县(市、区)位列第2位,比上年上升1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06元,下降2.2%,增速在全省31个三类考核县(市、区)位列第26位,比上年下降6位。(详见表三、四) 三、保康县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在全省37个扶贫考核县市排位情况 2020年,保康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06元,同比降低0.2%,增速居全省37个扶贫考核县(市、区)第30位(张湾区、茅箭区是城区,暂缺数据,没对其增幅进行排位),较上年下降9位,增幅较全省-0.5%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增幅较全市-2.7%平均水平高2.5个百分点。(详见表五) 四、襄阳市“两个收入”在全省排位情况 2020年,襄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707元,增长1.1%,高于全省3.5个百分点,增速在全省17个市(州、林区)中位列第4,比上年下降1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22元,下降2.7个百分点,低于全省2.2个百分点,增速在全省位列第13,比上年下降2位。(详见表六、七)。
(撰 稿:王宁 核 稿:史秀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