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冷链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市民把好健康关

2020-12-01 08:00:00 来源:襄城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襄城融媒讯(通讯员周志强)为切实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防范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日前,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

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经该局排查,目前襄城区共有经营冷链食品的农贸市场7个,大型冷库2个,各类商超28家,餐饮服务单位89家。

严防严控,开展冷链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今年6月以来,该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对“冷链食品”的监督管理,加强日常巡查与明察暗访,对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登记造册。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冷链食品进货查验和登记制度,要求经营单位对所经营的冷链食品必须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制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海鲜入关检验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方可入市销售。对农贸市场、商超、冻库、餐饮单位的进口海鲜和冷鲜肉产品开展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细化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防控,将“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追溯”落到实处。共检查冷链食品经营单位1200多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

加强检测,落实新冠核酸样本检测全覆盖。根据排查结果,联合市公检中心采集冷链食品及包装物样本7880批次,经检测结果均呈阴性。11月30日,组织了第一批164名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核酸检测采样。

该局下一步将根据《襄阳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对经营的冷链食品每一个品种、批次和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对辖区内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每7日由襄阳市传染病医院进行采样,送襄阳市公检中心检测,一旦发现检测结果“阳性”,立即按疫情防控要求处理。同时要求经营单位对冷链食品,实行入库前向当地市场监管所报备制度,凡未进行报备的,一律不得购进、加工、销售。对进入销售环节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查“三证明一报告”即:海关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包括产品、环境、从业人员),凡不能提供合格证明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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