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暂停服务的通告

2021-01-28 00:00:00 来源: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因工作需要和系统升级,全市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将于2021年1月29日18时至2021年2月5日零时停机升级(如有 变化另行通知)。在此期间,将暂停全市职工社会保险(含养老、 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险)、社保费征收的窗口服务和网上 服务,暂停政务网各渠道社保、医保相关服务。

一、暂停业务内容

(一)社保业务 

1.暂停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各项业务办理。

2.暂停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含县市区)窗口办理服务。

(二)医保业务 

1.暂停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含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生育保险的各项业务办理。

2.暂停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含县市区)窗口服务、医保两定机构、异地就医等医保办理服务。

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刷卡交易(职工普通门诊刷卡)及襄阳 职工医保电子凭证扫码交易不受影响。 4.暂停服务期间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结算方式,由市医保局制 定预案另行发布。

(三)社保费征收 

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费 暂停征收;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费暂停征收。

(四)网上服务

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 App、i 襄阳 App、“襄阳社保”App、 支付宝、微信等政务渠道社保、医保相关业务(含查询业务)暂停服务。

二、系统恢复后注意事项

2021年2月5日零时起,全市人社险种(含养老、工伤、失 业,下同)、医保险种(含医疗、生育,下同)、社保费征收、政 务网各渠道窗口服务和网上服务恢复正常。其中办理社保、医保相关业务将作如下调整:

(一)经办机构 

请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各项业务和工伤保险参保业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职 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各项业务和工伤保险待遇业务。

(二)经办地点 

1.襄阳市区(含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东津新区,不含 襄州区)人社、医保各险种待遇业务经办地点不变。

2.襄阳市区(含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东津新区,不含 襄州区)人社险种核定业务办理地点不变。位于襄阳市城区的市 市民服务中心和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新增医保核定业务经办 窗口,受理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核定业务。各县(市、 区)业务办理地点由各县(市、区)另行通知。

3.为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办事,全市社保五险参保核定业务 采用人社、医保信息系统“一事联办”模式,市区参保群众在市 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医保窗口及各城区社保办事处均可受理社 保五险参保核定业务,提交一次资料即可同步受理社保五险参保 核定业务,由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推送实现业务联办。各县(市、 区)“一事联办”受理地点由各县(市、区)另行通知。人社、医保参保核定联办事项清单见附件1。 

(三)服务渠道变化 

1.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核定相关业务, 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待遇相关业务,请通过人社部门网站、“人社服务员”微信公众号、襄阳社保App、社保经办机构窗口、12333 电话等渠道进行咨询和办理。 

2.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核定相关业务,职工医疗保 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相关业务,请通过医保部门网站、“襄阳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等渠道进行咨询和办理。

3.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见附件2,参保群众可使用微信扫码关注。 

(四)业务高峰提醒 

2021年2月5日系统恢复后可能形成业务集中办理的高峰期,建议广大参保单位、参保群众合理安排办事时间,错峰办理。

三、温馨提示 

(一)请参保单位和个人合理安排办事时间,避免在系统暂 停服务期间办理社保、医保业务。

(二)请市区办理了规定病种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合理安排 购药时间,避免在系统暂停服务期间购药,确需在系统暂停服务 期间购药的,请保留好处方、发票等资料,系统恢复后 6 个月内 到市民中心医保窗口按规定办理规定病种报销手续。

(三)系统恢复后,微信和支付宝的社保服务大厅、i 襄阳 App 中的医保业务将停止服务,迁移至“襄阳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职工医保服务大厅,请参保群众关注“襄阳医保局”微信公众 号办理。后期将逐步开通支付宝、i 襄阳 App等各渠道医保服务大厅。

暂停服务期间,如有办事疑问,请关注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或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核定相关业务,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相关业务,“襄阳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市医保服务中心):0710-3604360 

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核定相关业务,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相关业务(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0710- 3796276、0710-3063528 

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相关业务(市就业局):0710-3796303、 0710-3607030 

社保费征收业务(市税务局):0710-3222372 

政务服务网和“鄂汇办”App、“i 襄阳”App 渠道服务(市政 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0710-3270579 

附件:

1.人社、医保参保核定联办事项清单

2.人社、医保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市医保局“襄阳医保局”微信公众号

市人社局“人社服务员”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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