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04110702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马志明42230219860324****
坐 落:赤壁市茶庵岭镇峡山村七组
声明人:
2020年9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