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档案的公告

2020-03-03 10:52:00 来源: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作者:灞桥区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真实记录灞桥区委、区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防控疫情的历史过程,保存各条战线涌现出的感人故事和先进典型,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档案资料得以永存,灞桥区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1.反映灞桥区社会各界在疫情防控活动中所形成的资料、记录、照片、音视频、实物等(包括各种宣传教育、心理咨询资料;反映奉献互助、联防联控、共塑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高尚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事迹;体现不怕危险、坚持奋战在防控一线和基层的相关材料等)。

2.反映灞桥区人民全力以赴抗击疫情的情况,包括作出牺牲和贡献的个人、团队的先进事迹材料、照片、音视频、实物等(包括一线医务工作者个人照片、音视频、抗疫日记、“请战书”、实物等),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视角下的记录在抗疫过程中的警务、安防、记者等公务人员,坚守岗位的公交司机、出租司机、外卖小哥、超市服务人员等普通人的真实感人材料。

3. 反映灞桥区各单位、各部门、居委会、社区、村组等单位及基层全力配合协助区委、区政府防控疫情行动及突出事例、创新做法的相关资料。

4.反映社会各界积极奉献爱心、捐款捐物的印证资料,民间慈善组织的捐赠资金、物资分配、使用情况。社会团体、志愿者组织防控活动情况相关资料(包括参与支援一线、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的凭证、记录;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物资的凭证、记录、实物等)。

5.以防疫抗疫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影视作品、故事文章,音乐、美术、书法篆刻、摄影等艺术作品。

6.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关于灞桥区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7.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客户端、政府网站、网络新媒体(微信、微博、短视频软件)等关注和关心疫情发展态势,表达自己对疫情的看法、观点,形成的网页(或截屏)信息。

8.其他能够反映抗击疫情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法

1.以自愿捐赠为主,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通过发送邮件,或者来函、来电、来人联系,商洽捐赠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2.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本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3.对捐赠档案资料者,本馆将视具体情况颁发感谢函或者捐赠证书。

4.捐赠档案资料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双方签署协议,本馆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本馆按国家有关法规予以保护。

三、征集要求

1.参加征集的照片或视频必须为原创,或经作者授权。

2.征集作品数量不限,但须保证画面清晰稳定,每张照片不小于1M,不超过10M,图片格式为jpg;视频的时长应大于15秒,格式为常用视频格式即可。

3.每张(组)照片、视频请配相应的文字说明。

4.另附捐赠者简介。

联系部门:西安市灞桥区档案馆

联系人:朱梅李育英

联系电话:83610426 83510442

征集邮箱:742822953@qq.com

灞桥区档案馆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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