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小宁(身份证号:610121********1224);向我单位申请办理坐落于长安区韦曲镇新街1号1幢***室的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不动产原所有权人侯新茂,不动产权证号(或房产证号):4104117-10677,该房屋为侯新茂与黄芳兰婚后共同购买,为夫妻共同财产,现侯新茂与黄芳兰已故,由侯小宁继承该房产,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此若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单位,逾期将按照有关规定准予办理。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新华街371号 联系电话:029-62523325
西安市长安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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