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实现根治欠薪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促进用人单位在复工复产的特殊时期履行工资支付法律责任,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4月下旬开始,高陵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向高陵区域内的在建项目和广大农民工朋友发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面对面解读法律规定,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奠定了扎实基础。 同时,为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高陵区劳动监察大队多举措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保障。一是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的法规政策宣传,运用多种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保障疫情期间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二是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延期缴纳的规定,减轻企业负担,为疫情期间企业的复工复产提供保障。三是提高投诉案件的协调解决比例,重协调轻立案,一般投诉案件尽力通过三方协调妥善解决。四是严格按照市人社局关于优化调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预存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保证金的收缴审核工作。五是提高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效率,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合理诉求,做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两手抓”。 三月下旬至今,区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投诉及12345热线工单46起,为31名劳动者解决拖欠工资27.5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