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响应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蓝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总体部署,蓝田县红十字会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收物资捐赠 (1)医疗设备:诊断类、治疗类、辅助类的医疗器械。 (2)防护设备: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防护服、医用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 (3)清洗消毒用品:酒精、速干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喷雾器等。 (4)药品: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药品、中成药等。 (5)疫情防控所需其它物品。 说明:1、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2、为方便接收捐赠物资,请先行与联系人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行捐赠。 捐赠地址:西安市蓝田县红十字会临时办公室:蓝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指挥部(蓝田县政府招待所201房间) 联系人: 苏亿强 李娜 联系电话:029-82721294(蓝田县卫健局办公室) 13572146158 13759982371 二、社会捐款渠道 (1)银行捐款 户名:西安市蓝田县红十字会 账号:381011580000265661 开户银行:西安银行纺织城支行 (2)微信捐款 微信二维码捐款时,请核对收款户名为“西安市蓝田县红十字会”后,再确认捐款。 (3)现场捐款 三、重要说明 (1)捐款用途:专款专用,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务必注明捐赠人或单位及联系电话。通过银行捐款时,请务必备注捐赠意向“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未注明的款项将统筹用于符合人道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 (2)感谢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所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我们将本着公正、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接收的物资和捐款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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