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各街办、经济开发区: 第二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报送仍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财金〔2020〕130号)的相关要求为准。在认真总结第一批报送工作的基础上,现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避免企业不能第一时间获悉通知,造成符合条件的企业不能及时申报,无法享受政策红利的情况发生,望各单位通过一切宣传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2、强化对报送企业指导。为提高企业申报成功率,请各单位认真研读《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填报说明》(附后),对企业填报资料进行逐个、逐项审核和完善,确保我区报送企业无一因为填报问题而无法报送。
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21日 附件: 2、表格模板.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