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司法局关于公布区级行政执法主体清单的公告

2020-03-13 09:31:00 来源:阎良区人民政府 作者:阎良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阎司发〔2020〕7号


因机构改革、职能变化及上位法的颁布、修改、废止,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主体、职能法定化。根据《西安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下发通知与各行政执法单位对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再次确认。经确认,区本级共有行政执法主体26个,其中法定行政执法主体24个,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执法主体1个,依法受委托行政执法主体1个。现经区政府同意,将已经调整到位的第一批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向全区进行公布,待有关部门机构职能调整到位后,继续进行公布。

公布的行政执法主体应当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违法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可向区司法局投诉(投诉电话029-86868566)。

附件:阎良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西安市阎良区司法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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