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号)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市人社发〔2020〕3号),以及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十条措施有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20〕56号),对拟符合自行返工人员交通补贴条件的企业,予以实名制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后群众反映查实有问题的,一律不予补贴。此次实名制公示共涉及企业2家,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与区就业人才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伟 监督电话:029-86208645 附件:西安市阎良区符合享受自行返工人员交通补贴的企业名单 西安市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30日
附: 西安市阎良区符合享受自行返工人员交通补贴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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