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局拟受理西安阎良杨鸿昌口腔诊所变更地址的申请。现将拟变更的情况公示如下,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1.类别: 口腔诊所 2.原执业选址:阎良区四区浴池西侧 3.拟变更后地址:西安市阎良区人民路与西飞大道十字西南角综合商业楼一楼 4、主要负责人:杨鸿昌 5、所有制形式:私有 二、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可在公示期限内将书面意见递交到阎良区行政服务审批局审批一科,利害关系人递交的书面意见应当写明具体理由,说明利害关系,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阎良区审批局将依法对利害关系人提交的书面意见进行审查,并做出回复。 公示期:2020年4月3日-4月10日(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阎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一科 地址:阎良区凤凰东路37号(阎良区政府服务中心) 电话:029-86868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