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和反复,现将2020年度清明节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继续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由工作人员代为开展一次集体祭扫。 二、全面取消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厂矿等各类公祭、共祭等现场集体祭扫活动。 三、农村公益性公墓祭扫活动,由镇、村两级根据公墓规模大小和防疫、防火要求,灵活掌握,合理安排,安全有序进行。 四、倡导群众以家庭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等方式,缅怀逝者、寄托哀思。劝阻在外地的亲友不要返乡祭扫。 敬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淳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各镇办中心、相关单位要强化属地责任和监管及主体责任,在村、社区,公墓、骨灰堂等地点做好宣传工作。
淳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