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由各级水利部门牵头,已完成省属泾惠渠灌区、桃曲坡灌区三原境内水利工程、县属灌区以及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界工作。...
根据《三原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三政发【2020】14号)文件精神,三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拟文下发《关于申报2019年度企业参展奖励资金的通知》(三工信发[2020]125号),目前已完成对申报项目的征集、资料审核工作,现将拟于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表见附件)。...
为确保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稳定,按照省厅、市局要求,我局对已到期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进行更换和证书变更。...
为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质效,方便服务对象需求,减轻服务对象的维权成本,现将“互联网+调解”网络平台二维码予以公布,请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扫描下方二维码申请调解。...
按照《陕西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经三原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抽查认定,同意我县1103户1896人贫困人口2020年全部脱贫退出。...
2020年我县共收到中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519万元,包括中央70万元、省级4253万元、市级1348万元、县级配套1848万元。...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门2月14日下发《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4号)和陕西省扶贫办等厅局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陕扶办发〔2020〕4号)文件,10月15日,经县扶贫开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供销联社及推荐乡镇召开联评会,并将评定结果上报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意,现将三原县2020年度第二批认定的9家扶贫主体73个扶贫产品品类作如下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3日至11月12日,如对公示扶贫产品有不同意见,请反馈至县扶贫开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