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历史沿革

2019-12-13 14:45:19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渭城区境夏为有扈氏辖地,商代封予帝喾时司天官吴回的后代,名程(郢)。武乙三十四年(约前1108年)赐予周王季历。季历子姬昌(周文王)营造丰京之前,曾居於程。周武王伐纣之后,封其弟毕公高於此,遂名毕。毕、程国中心在韩家湾乡白庙村南汉安陵附近。

  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年)在今区境东部窑店乡一带营建“冀阙”宫廷。因其位于九荘山南、渭水北,山水俱阳,故名“咸阳”。历经惠文、悼武、昭襄、孝文、庄襄五王及始皇、二世两帝,为秦都144年。秦始皇在咸阳置内史统领关中诸县。秦末,项羽西屠咸阳,分秦内史为雍、翟、塞三国,谓之“三秦”。区境窑店以东属塞国,窑店以西属雍国。

  汉高帝元年(前206年)刘邦“还定三秦”后,在咸阳故城置新城县,七年并入长安。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年)复置,更名渭城县。西汉还在境内汉高祖陵寝处置长陵县,汉惠帝安陵陵寝处置安陵县,汉景帝阳陵陵寝处置阳陵县。太初元年(前104年),分长安以东为京兆尹,渭城以西为右扶风,长陵以北为左冯翊,谓之“三辅”。境内长陵、阳陵二县属左冯翊,渭城、安陵三县属右扶风。

  东汉光武六年(30年),渭城并入长安。十五年(39年),长陵、阳陵改属京兆尹,安陵仍属右扶风。

  三国魏将长陵、安陵二县并入京兆郡的长安县,阳陵并入高陵县。区境遂为长安、高陵二县县地。

  十六国后赵石勒(329年),分始平和长安在故渭城置石安县。前秦皇始二年(352年),分京兆在长陵城置咸阳郡,辖石安等县。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年),改属咸阳郡,泾阳县并入石安县。太和二十年(496年),咸阳郡由长陵迁至泾水北,(今泾阳县城区)。景明二年(501年),分石安复置泾阳县。北周明帝二年(558年),在灵武县兼置灵武郡。建德二年(573年),灵武郡、县均废,辖地并入石安县。

  隋开皇三年(583年),撤销咸阳郡,石安县并入泾阳县。

  唐武德元年(618年),分泾阳、始平置咸阳县。

  宋金仍属京

  兆府。元属奉元路。

  明、清属西安府。明洪武四年(1371年),县城移至老城区。

  民国初属关中道,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改属省。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属第十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初属咸阳分区,1950年5月改属咸阳专区,专署驻老城区中山街。1952年12月,分城、郊设县级咸阳市。1953年撤销专区,咸阳县、市改省直属。1958年12月,县并入市。1961年复设咸阳专区。1983年10月地改市后,原市改为秦都区。1986年12月,以乐育路为界,与秦都区分治咸阳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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