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考察识别干部

2020-03-03 10:44:46 来源:武功党建网 作者: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近日,武功县制定出台了《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考察识别干部的暂行办法》,为在疫情防控一线锻炼考验、发现识别、选拔使用干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办法》提出,要注重从领导班子和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现实表现考察其政治素质、宗旨意识、全局观念、驾驭能力、担当奉献精神,重点看其是否落实上级要求、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是否做好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稳定群众情绪;是否能精准排查、及时发现上报疫情、快速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违法违纪现象,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是否取得实效,得到群众满意和社会认可。

      《办法》明确:对参与疫情防控的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考察识别分“三步”走。一是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初步考察,明确“好”“中”“差”三个意见,并将初步考察情况上报给主管部门党组织;二是由主管部门结合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评价进行初步审核,给出审核意见并报送县委组织部;三是由县委组织部结合各级党组织和疫情防控指挥部反馈的情况,对各单位上报的情况进行最终评定,拿出具体意见,提交县委研究决定。

      《办法》规定:要加大“三项机制”运用力度。对被评定为“好”等次的领导班子和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直接评为优秀;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特别优异、成绩特别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干部,优先考虑评先选优、吸收入党、纳入后备干部库重点培养、提拔重用、职级晋升。对凝聚力战斗力不强、不担当不作为、干部群众意见较大、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领导班子,按程序进行调整,并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一票否决”;对被评定为“差”等次的干部,视情节采取提醒、函询和诫勉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办法》要求:各级党组织作为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考察识别干部的工作主体,要注意转变方式方法,不得干扰、妨碍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落实中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工作补助有关文件精神,重点关注疫情防控一线干部,全力做好安全防护、消毒杀菌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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