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七名流浪人员在杨凌落户并纳入社保!

2020-12-11 08:00:00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作者:万英俊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身份证终于下来了,咱得赶紧给他们把医保办了……”12月9日,在杨陵区救助管理站,站长符育朋拿着一沓身份证和工作人员交流着。

“这几个人我们通过发布寻亲公告、公安部门DNA信息比对、人脸识别等方式,都无法帮助他们找到家人。所以这次我们集中给他们上了户口,办了身份证,这样他们成了杨凌的新市民,也能享受到城乡居民医保等社会保障政策。”符育朋说。

此次共为7名流浪乞讨人员办理了身份证,其中还有一名5岁多的孩子。“这个小孩是2019年7月15日被救助站救助的,也是长时间寻亲未果,孩子5岁多,身份证也马上就办下来了,娃明年也就能在杨凌上学了。”符育朋笑着说。

据了解,这些长时间寻亲未果的流浪乞讨人员,一部分有精神疾病的人员由救助站转入宝鸡市荣军医院进行专业托养,一部分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则转入了杨陵区社会福利院。至此,这些无名无姓的流浪乞讨人员不仅有了自己的名字和户口,而且他们吃饭、穿衣、健康医疗等日常生活都有了长久的保障。

今年80岁高龄的老人秦树魁就是刚刚拿到杨凌身份证的人之一。在杨陵区社会福利院记者看到,秦树魁老人正在温暖整洁的房间里悠闲地看着电视。走廊外,社会福利院的工作人员正把热腾腾的午饭送到门口,像照顾家人一样细心地照顾着他们。

“有了身份证,这些原来无家可归的人员,改变的不仅仅是有名有姓了,最主要的是从此以后,他们成为了杨凌的新市民,以前最无助、最边缘、最弱势的群体也就拥有了最为牢固的保障。”杨陵区民政局副局长徐育兵告诉记者。

据了解,国家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的意见》中提出,“超过三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由民政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安置”。近日,杨陵区民政局、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和杨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杨陵区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通力合作,开展了流浪乞讨人员DNA数据采集、信息比对、户籍查询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流浪人员进行排查,确定人员身份,进行申报入户手续。

人们常说:对待弱势群体的态度就是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的体现。当流浪的人们有了自己的姓名,生活有了着落,健康医疗有了保障的时候,杨凌的社会文明程度又一次得到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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