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企业(法人)申请,经研究决定,同意注销以下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萧县龙城镇世纪大道西段 联系电话:0557-5063368 特此公示! 《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信息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二○年三月九日 |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企业(法人)申请,经研究决定,同意注销以下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萧县龙城镇世纪大道西段 联系电话:0557-5063368 特此公示! 《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信息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二○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