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做好今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严格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2019年度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的实际表现(档案记载)进行量化评分,退役士兵本人对分数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宁国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复核,逾期未申请复核的,视为本人无异议。 宁国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