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新冠防办〔2020〕49 号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公路交通检查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通知如下: 一、强化人员流动管理。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原则上不允许离宁外出。如有特殊原因,必须事先申请外出计划,经属地乡镇(街道)或经开区审查同意(宣城市内流动的暂不需办理),并签订承诺书后方可外出。 二、实施双向检查。进出宁国的车辆、人员均须实行检查。对进入的车辆要严格排查从宣城市以外来宁人员,严格落实劝返或隔离包保责任。 对外出车辆要强化检查、告知。对可以出示审查证明或在宣城市范围内流动的予以放行。对计划离开宣城市外出的且无外出审查证明的,原则上不予放行,确有急事外出的必须现场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放行。 对运输防疫物资及必要生产生活资料的车辆,经检查无异常的予以放行。 离宁外出的车辆须严格按申报计划路线行驶,入境车辆须如实报告来(返)宁行程,公安、交运等部门要加强监管、联网联控、随机抽查。 三、实行隔断检查。在进一步做好安全警示保障措施的基础上,各公路交通检查点采用可移动装置设备,对双向路面采取隔断措施,从“开放式”检查转为“隔断式”检查。 各乡镇(街道)、经开区等要严格把关,强化外出审查,并及时跟进、主动对接,落实返宁人员隔离包保责任。各公路交通检查点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公安、交运等部门要强化执法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离宁外出事项承诺书》
宁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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