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安源区精准扶贫2017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的通知 各涉农镇街(管委会)财政所、民政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江西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6〕64号)以及区委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意见》(安发〔2015〕16号)精神,现将安源区2017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明细表分配如下: 附件一:安源区2017年精准扶贫统筹整合资金下达明细表.xls 附件二:2017年安源区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奖补资金安排表.xls 安源区财政局 安源区民政局 2017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