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发改政务字〔2021〕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现将《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文件(以下简称《目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目录》厘清本部门公共资源交易清单,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交易项目“应进必进”,实现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之外无交易。 二、压实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责任。市、县区相关部门要根据《目录》内容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依法依规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行业监督管理。 三、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情况通报。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季填报《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情况表》至市公管办,市公管办将对贯彻落实《目录》情况进行督办,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 联 系 人:肖骥 联系电话:07996869713/13879917903 邮 箱:a6869713@163.com
附件: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情况表
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 附件: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