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2016-05-19 16:00:00 来源: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保障群众住房消费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上级政策执行力度,确保既有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30%。

对于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国土、规划部门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满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可以根据市场状况,研究制订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它产业投资。对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开发建设的项目,应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重新核定相应的土地价款。

二、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个人购房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职工住房消费能力

子女购房可使用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自住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尽快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一年度物业管理费业务。

省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实行互认互贷;推进其他地区职工在我市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推行住房公积金与有关银行开展组合贷款业务,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

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预交契税程序,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三、鼓励外地及农村人口在我市购房置业,给予社会保障优惠政策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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