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中心城区高速公路围合区和大运河沿线遴选造林绿化单位的公告

2017-10-19 21:42:15 来源: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沧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中心城区高速公路围合区和大运河沿线遴选造林绿化单位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高速公路围合区和大运河沿线绿化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绿化任务,按照《高速公路合围区沧县区域及大运河沿线沧县段绿化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区域的造林绿化单位进行遴选。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沧县政府成立高速公路围合区及大运河沿线承包造林单位遴选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按照相关要求以乡镇为单位组织遴选工作。

  二、对目前已经完成土地流转的区域(杜林乡朔黄铁路以北区域,纸房头乡运河沿线区域,捷地乡捷地碱河以南区域,兴济镇、姚官屯乡、风化店乡、汪家铺乡、张官屯乡的规划区域),从申报该区域并于9月30日前完成申报登记的单位、大户中遴选确定。以上申报单位于10月10日下午3点前将单位相关证照、个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申报区域造林绿化设计方案、规划设计图、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造林绿化相关合同、项目书以及能证明有相关造林绿化经验、成功模式的相关材料)报至沧县园林绿化局,并向沧县建投公司提交遴选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标准:申报面积10000亩及以上,缴纳10万元;5000—10000亩缴纳5万元;1000—5000亩缴纳3万元;1000亩以下缴纳1万元)。遴选评审小将于10月11日至10月15日组织遴选评审工作。

  三、目前未完成土地流转的区域(杜林乡朔黄铁路以南区域,纸房头乡高速公路围合区内规划区域,捷地乡捷地碱河以北区域),待土地流转完成后,从申报该区域并于10月15日前完成申报登记的单位、大户中遴选确定,遴选评审时间另行公告。

  沧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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