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遗失公告 (2019)00891号
因保管不善,权利人:李维光,将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区海澳公寓2-2-1801的《房屋所有权使用证》遗失(房屋所有权使用证证号为:201303112号)。特此公告该处《房屋所有权使用证》作废,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29日)向曹妃甸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书面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办理遗失补证手续。
曹妃甸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