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拨付2018-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唐新汽推办〔2020〕9号)、《唐山市财政局 唐山市工信局关于唐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的补充通知》(唐财建〔2020〕40号)文件要求,曹妃甸区工信局、曹妃甸区财政局 根据我区实际推广情况,结合唐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办法及唐山市市下达我区的补贴资金数额,决定对我区2018-2019年共计27辆新能源汽车(其中2018年23辆,2019年4辆)按照唐山市规定的相应年度补贴最高标准且补贴上限不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进行补贴。 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曹妃甸区工信局。
公示时间:2020年7月6日至7月8日 电 话:0315-8820568 通信地址:曹妃甸区置业大厦6楼 电子邮件:cfdgxjdl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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