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市政府房屋征收计划,以及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区政府已于2019年11月30日对棉五小区项目下达房屋征收决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建设大街,西至长征街,南至和平路,北至光华路(不含金角湾、新兴大厦、开达花园小区1-2号楼、土畜产宿舍1-4号楼,详见征收用地红线图)。 二、房屋征收部门:石家庄市长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三、征收补偿方案:(具体内容详见该项目征收补偿方案) 四、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五、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搬迁。 六、被征收人如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