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山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11-07 19:42:28 来源:常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关于印发《常山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常山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常山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解决县城区行车难、停车难,尤其是停车秩序乱等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安全、通畅、便民、有序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提高城市品质、提升城市能级,全面助推“全域旅游、休闲城市”战略实施。经研究,决定自10月8日起,在县主城区范围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休闲城市,建设国际慢城”的总要求,以构造安全、文明、规范、有序的交通格局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全面提升县城交通秩序管理、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断优化城市公共交通、助推提升城市品位,把我县城市交通管理打造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实现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加大对影响道路畅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使县城交通拥堵状态得到有效缓解,实现动态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规范停车管理,进一步加大对车辆尤其是电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实现静态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通过强化县城交通秩序的整治管理力度,努力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民交通安全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城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形象和市民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城区主干道路灯控路口机动车守法率达90%以上,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达80%以上,城区其他道路行人、非机动车交通守法率每月达到70%以上。

  (二)城区主干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放现象基本杜绝,全部规范停放于相应停车位置。

  (三)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规范设置率、完好率、使用率达95%,交通信号灯配时更加科学合理,路口交通拥堵现象明显缓解。

  (四)实现交通指挥调度、信息采集、信号控制、违法监控、交通诱导、停车诱导等功能的集成应用,提升城市交通科学管理、精细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利用道路空间资源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努力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

  (五)电动车通行秩序明显改善,电动车交通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全年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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