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山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11-07 19:42:28 来源:常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六、工作措施

  (一)优化通行空间。①全面排查、梳理城区主干道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和车辆乱停放现象突出及交通违法现象较多的路口路段、断头路,深入细致分析,排出整治计划,推进完善路网结构优化,适时改建道路。②打通城区主干道慢行系统,与城区外网绿道网有效衔接,提升路网功能。③制定《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十三五规划》,完善城市道路路口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探索建立智能停车收费系统。④取缔影响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停车泊位,固定流动摊位,规范商铺越门经营,增设各主干道非机动车、机动车停放点,做好标线施画。⑤优化增设公共自行车站点,增加公共自行车出行分担率。(县公安局牵头,住建局、综合执法局配合,10月底前拟定方案,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组建半义务交通协管员队伍。招录半义务交通协管员,完成基本工作技能及日常工作纪律培训,配发统一服装及相应装备。制定半义务交通协管员管理办法。(天马街道牵头,县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配合,10月底前完成组聘培训)

  (三)实行网格化管理。11月1日起,全面推行城区交通秩序网格化管理,实行分片分段分路口包干,组建由公安交警、综合执法、半义务交通协管员组成路段整治队伍,明确责任路段路口和工作职责,并将管区划分及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公安交警负责牵头整个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对所有乱停放车辆实行强制拖离和依法处罚;综合执法局负责督促承包商落实东河北街、步行街及柚香城、大东门菜市场、北门零担菜市场周边停车秩序管理(根据前期服务外包职责分工);服务业办负责督促管辖市场内停车秩序管理;交通局(运管所)负责车站周边秩序管理;天马街道负责农批市场内及周边停车秩序管理;相关社区负责督促半义务交通协管员做好其他路段停车秩序管理。(县公安局牵头,交通局、综合执法局、服务业办、天马街道配合)

  (四)强化综合整治。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网格化管理职责分工,分工负责,强化合力,科学安排勤务,加大城区路面管理力量投入,通过集中整治和日常严管相结合,严厉查处车辆行人闯红灯、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违法停车、酒后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城区主干道、人行道、市场周边乱停车违法查处,有效净化城区停车秩序。对所有严重交通违法行行为实行“三个一律”严管举措:一是对乱停放车辆一律强制拖离;二是对车辆乱停乱放、乱骑乱窜等违法行为一律从严处罚并曝光;三是对严重交通违法的党员干部一律抄告。(县公安局牵头,县纪委、县委督考办、综合执法局、交通局等部门配合,贯穿整个整治行动)

  (五)开展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依据《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在我县率先开展电动车“户籍化”管理登记,全面开展电动车排摸和登记造册工作,建立一车一档管理。同时,结合全县“天网”工程第四期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建设,同步开展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智能报警(电子车牌)系统建设,实现电动车信息采集、录入智能识别、卡口精准拦截打击一体化运行,从而为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预防、社会治安防控、刑事案件侦破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县公安局牵头,县委宣传部、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各保险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配合,11月初组织,力争2016年12月底、2017年初建设完成)

  (六)建立长效保障工作机制。城市交通整治投入较大、涉及部门较多,要通过边整治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有效建立常态工作联席会议、违法行为抄告曝光、秩序整治网格管理、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项目建设财政保障、文明交通素质提升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推进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整治办牵头,县纪委、督考办、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运管所)、综合执法局、财政局、公安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配合)

  (七)浓厚工作氛围。县教育部门要将文明交通教育纳入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范畴,通过发放倡议书、签订承诺书、开展专题宣讲等形式,全面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以“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切实形成“小手拉大手”氛围,推动形成良好文明交通素质。宣传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强对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对乱停乱放乱闯等道路交通违法陋习进行重点曝光,倡导文明绿色健康出行,不断提高市民文明出行意识和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满意率。(县整治办牵头,县委宣传部、教育局、公安局、广电总台、新闻中心、各乡镇(街道)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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