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医保局兑现首例举报奖励

2020-07-28 09:32:38 来源:城关区政府新闻网_拉萨_西藏 作者:西藏商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QQ截图20200728093319.png

本网消息“感谢您对拉萨市医保局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协助我们开展相关工作。”7月27日上午,拉萨市医保局兑现首例举报奖励仪式举行,涉及的拉萨市某定点医保零售药店负责人向举报者王先生当面致歉,并向王先生返还多刷的35元现金。

今年初,市民王先生在拉萨市某药店刷医保卡购药时,发现店方存在“猫腻”,于是便向拉萨市医保局实名举报了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当时,王先生举报称该药店存在所购药品名称与售药单不符、药店药品价格高于医院等情况。

随后,拉萨市医保局根据举报线索,立即组织人员对该药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王先生购买的药品均属于药品目录支付范围内药品,但存在所购药品名称与售药单不符的情况。对照标价后发现,确实多刷了35元。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第二十六条第八款规定,拉萨市医保局对该药店处以约谈药店负责人、限期整改(3个月)、整改期间停刷医保刷卡系统、扣除日常检查分值3分等处罚,并在拉萨市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内予以通报,且责令药店退还多刷的费用。

王先生的举报符合《西藏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奖励标准”。属于一级奖励,可视情形按涉案金额的4%-6%给予奖励。按照上述规定,拉萨市医保局决定向王先生发放拉萨市首例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金500元。

市民目睹涉及欺诈骗保行为时,目前有两种举报形式:一是拨打电话0891—6569960举报;二是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拉萨市医保局举报受理邮箱lssybjjjjdk@163.com。

此外,6月9日,根据《协议》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条及第二款之规定,拉萨市医保局决定解除尼木县紫丹玛药房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拒支不合规费用,扣除日常考核分值19分及相应保证金9500元。鉴于该案例为匿名举报,目前,拉萨市医保局无法联系到该举报者,因此在此呼吁该匿名举报者尽快与该局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兑现奖励。

西藏商报记者 赵越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